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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一物管出租无证国有场地 无辜洗车场将被拆

11月18日,宝安区新安街道,洗车店在入口处挂着停电休息的牌子。南都记者 陈文才 摄

南都讯 记者贺达源 宝安中心区一洗车场租期还未到期面临拆除,街道执法队称洗车场占用河边绿地,系一物业公司私自出租。该物业公司称停车场和旁边洗车场是由政府出地公司出资后给公司经营管理,但街道办则表明洗车场地段属于国有。

陈先生是宝安(、、)后新圳路新圳河边一洗车场的负责人,去年7月他从深圳市惠明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租了新圳河(香缤段)停车场东面河边的一块场地,合同到明年六月底才到期。而近日,新安街道执法队称洗车场房屋涉嫌违建,限其自行拆除。

陈先生这才知道,他每月花四五千块钱从惠明盛物业公司租来的场地,该公司并没有这块300多平米场地的产权和使用权。停车场管理处相关负责人称,该停车场是新圳河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一部分,当时政府出地公司出钱,整治好了后由他们管理。

南都记者了解到,新安街道新圳河前进一路至建安一路河段改造后的产权属于新安街道办,由其委托相关单位进行管理。不过新安街道办执法队相关人士表示,惠明盛物业公司只有停车场场地的使用权,并没有旁边洗车场场地的使用权,“洗车场场地原本是河道旁的绿化带,属于国有,系物业公司私自出租给个人。目前区里正在对相关河段进行环境整治,因此要对该洗车场进行清理。”

陈先生则希望,如果要提前中止合同,该公司要进行一定补偿。惠明盛物业公司新圳河香缤段停车场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合同有明确规定补偿事宜。合同条款中特别约定,物业公司提供给陈先生使用的场地不能提供房产证,“乙方清楚甲方场地的状况,不管何种原因导致场地不能使用,乙方装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任何有关权力部门要求停止该场地的使用所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

陈先生认为,这属于霸王条款,且物业公司出租场地时,隐瞒了该地块属于政府的事实,导致其现在被停水停电,“停车场不能经营,一天损失好几千块。”昨日,在停车场,不到一小时内即有四五台车前来洗车,但由于洗车场无法营业折返回去。

追问

洗车场用地为何能被非法出租数年?

根据新安街道办2009年2月向宝安区城管局出具的《关于办理临时施工占地相关手续的函》,开发商深圳市惠明盛房地产投资开发公司曾提出需要临时占用事发河段。当时经办该文件的新安街道相关人士表示,也就是说洗车场这块地当时是作为施工用地临时被占用的,但一占就是四五年,并被物业公司租出去开洗车场。

南都记者调查了解到,惠明盛房地产投资开发公司是惠明盛物业的最大股东。而昨日在停车场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在采访中途便离开,随后再无法联系。

既然洗车场用地属于国有,为何被非法出租数年相关部门都没有发现?新安街道执法队相关人士称,一直没有处理是因为之前不清楚情况,以为洗车场是和停车场一块的。